超高層建筑對構造抗震性能微風荷載作用下的構造變形請求更高。普通支撐受壓會產生屈曲現象,當支撐受壓屈曲后,剛度和承載力急劇降低。在地震或風的作用下,支撐的內力在受壓和受拉兩種狀態下往復變化。當支撐由壓曲狀態逐步變至受拉狀態時,支撐的內力以及剛度接近為零。因此普通支撐在重復荷載作用下的滯回性能較差。 而屈曲約束支撐一方面能夠防止普通支撐拉壓承載力差別顯著的缺陷,另一方面具有金屬阻尼器的耗能才能,使得主體構造根本處于彈性范圍內。由于屈曲約束支撐可以大幅度進步支撐的承載力,特別是受壓承載力,因而能夠充沛發揮鋼材的強度。承載型屈曲約束支撐能夠不思索支撐芯材進入屈曲后的耗能才能,設計時芯材僅控制在彈性工作狀態,且支撐不會發作整體屈曲1)屈曲約束支撐不可采用普通鋼構造支撐替代。
應由專業廠家為產品供貨,屈曲約束支撐制造商應提供建立部的產品論證報告書。屈曲約束支撐制造商應對芯材停止性能實驗;芯材的屈強比不應大于0.8,伸長率應大于30%并有明顯的屈從臺階,應具有常溫下沖擊韌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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